我老婆和我母亲因家庭矛盾起因是我的父亲患肝癌家中经济不好和居住条件不够(我们。我母亲。弟弟住在一起)未能满足她家的要求(我家房屋全部归我们 要我妈带双胞胎小孩并且不肯承担我们应该承担的债务)不和我母亲说话,不理睬我母亲,其行为完全符合冷暴力的定义。时间长达1年多,在这1年多我也劝过我老婆可她并没改而且对我也拒不履行夫妻义务,偶尔几次也是敷衍了事。
导致我和她之间也产生了矛盾,因双方家人掺于其中矛盾激化导致了家庭暴力事件现她起诉离婚。我向她道歉请她顾及两个不足2岁双胞胎儿子不要离婚,她不同意。如果离婚我可否告她虐待并要求经济上的赔偿?可以的话如何取证?哪些证据被法庭采信度高呢(因为是冷暴力)经济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我们的离婚纠纷5月29日开庭请务必在此之前回答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