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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办理公证有法律效应吗

请问新房子不办理过户,,现在只办理公证,两年后再办理过户,具有法律效应吗,今后会有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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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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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只有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户主,才是法律承认的房屋所有人。如你现在只进行公证,只能证明你们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效,不能证明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在未过户的两年内,有善意第三人购得此屋,并办理了房产登记,你就不能主张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因此,如只进行公证,对你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200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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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不能对抗房产证。 假如双方公证了,但是原房主在此期间另行把房子转让并过户,持公证协议的买方无权向新房主主张权利。 这么说,你应该能理解其法律效应了吧?不是没有用,但是没有绝对的作用,最安全的仍是过户。 当然,如果确实有客观原因,建议与律师具体介绍情况考虑是否有变通办法。即使没有,也可以明确风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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