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请问广州现时真的有这种规定吗?

  本人户口在广州,先生户口在外地,小孩出生已差不多3个月了,由于家庭内部原因一直未办理入户,现想跟我入户,但由于我户口地已拆迁多年,一直租住私人住房,不能迁入,派出所以我是空挂户为由不让我小孩入户,要入户还要提供很多证明文件,其中还包括租住房的房产证等,试问哪个房东肯把这么重要的证件交给租户!我上金盾网翻查政策,新生儿入户只要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口就可以了,并未提到空挂户的问题,如果是有文件政策公开规定空挂户必须将户口迁走,我们广大市民应该遵守也可以及早办理,但既然没有文件规定,市民并不知情,待小孩出生后,还要办理诸多手续(其中包括3个月内要办理的社保的生育津贴、居民医保等)时才告知不让入户,这样一来并不见得能够全部解决空挂户的问题,二来让人觉得只是针对新生本来就没有户口而需要入户的特殊情形,这样会使我小孩丧失入户和报销相关费用的权利,请问广州现时真的有这种规定吗?有什么文件支持派出所的做法呢?。
  

该问题暂无答案!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