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患肺心病住院抢救,使用呼吸机,很危险。儿子们以不能请假为由把在医院看护的事都推在已经退休的姐姐妹妹身上。由姐姐妹妹日夜看护。他们偶尔在休息的时候值个白班。后来,哥哥眼看姐妹俩撑不住,在影响白天的班,擅自决定取消夜间看护,由一名护理工看护。姐妹多次让哥哥们也请假倒换照顾母亲,不要取消夜间值班,哥哥说,“要值班你们值,累坏了别说话”为了保证能在白天来看护母亲,姐妹俩无奈取消夜间值班,改白天看护。
在取消夜间看护的一周后,本来病情已经逐渐恢复的母亲,病情突然严重起来。姐妹继续值班参加夜间和白天的护理,并再次要求哥哥安排大家都来值班。哥哥再一次表示,上班的人不能值班。并再一次把母亲交给了护理工人。后医院发出了病危通知书。姐妹认为,是由于哥哥擅自主张不进行应有的护理,造成母亲病情严重,甚至造成母亲死亡,他们有没有触犯法律。
另外,母亲第一次住院抢救的当天下午,哥哥嫂子骗其一直赡养母亲的妹妹说,要到妹妹家去取母亲的证件办理住院手续。事实是,母亲一直住在妹妹家里,他们到妹妹家没有经母亲同意,找到母亲箱子的钥匙,擅自查看母亲的存款及物品。并将母亲箱子的钥匙拿走。是否触犯了侵犯别人隐私权的问题。
请大家给出出主意,可否通过法律程序处理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