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根据《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一般需要经过下列步骤:
(1) 提交申请。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设立旅行社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查许可。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3) 许可或不许可。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予以许可的,应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事实上,旅行...全部
根据《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一般需要经过下列步骤:
(1) 提交申请。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设立旅行社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查许可。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3) 许可或不许可。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予以许可的,应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事实上,旅行社除设立时候要办理登记外,在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也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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