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60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何
在内阁中驱逐了高拱,宫禁内有冯保的密切配合,两宫太后充分信任。皇帝的老师、首辅大臣张居正一人大权独揽,完全可以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充分展示平生抱负。
当时的大明,已建国二百余年,矛盾百端,尤其是国家财政入不敷出,而普通百姓的负担日益加重。 如果要使社会稳定,必须从经济、财政方面进行较大的改革,达到富民强国之目的。我们知道,张居正的改革最有成效的两项措施是“清丈法”和“一条鞭法”。清丈是重新清量全国的田地,再确定应交的赋税,并查处许多隐匿的土地,如此不仅增加了国家的收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土地兼并,减轻了普通农民的负担。 一条鞭法则是将原来缴纳实物的赋税和出劳动力的徭役,统一折...全部
在内阁中驱逐了高拱,宫禁内有冯保的密切配合,两宫太后充分信任。皇帝的老师、首辅大臣张居正一人大权独揽,完全可以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充分展示平生抱负。
当时的大明,已建国二百余年,矛盾百端,尤其是国家财政入不敷出,而普通百姓的负担日益加重。
如果要使社会稳定,必须从经济、财政方面进行较大的改革,达到富民强国之目的。我们知道,张居正的改革最有成效的两项措施是“清丈法”和“一条鞭法”。清丈是重新清量全国的田地,再确定应交的赋税,并查处许多隐匿的土地,如此不仅增加了国家的收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土地兼并,减轻了普通农民的负担。
一条鞭法则是将原来缴纳实物的赋税和出劳动力的徭役,统一折合成银两,简化了收税方式,稳定了国库收入,也做到了尽量不扰民,还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但如果经济改革,没有政治改革作保障,再好的方案只能是画饼,很可能在实施中无疾而终。
而当时明朝的官僚系统已暮气沉沉,推诿、扯皮、低效,必须彻底改革行政系统。张居正选择以考成法来督促各级各地官吏的勤政。
所谓考成法,类似现在许多公司都在实施的绩效考核。传统的行政系统运转,主要靠公文的传递、落实来维系,但公文维系的行政系统,极容易滋生形式主义和文牍作风,上面的文件发下去了,下面也就简单地再往下转发,至于公文所提的要求,办理得怎样,是否完成任务,就很难控制了。
有些朝廷来的公文,一耽搁就是好几年,形同一纸空文。
万历元年,张居正针对这种弊端,上书皇帝提出公文办理的改革,皇帝当然照准。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朝廷的六部、都察院,其奏疏凡得到皇帝批准的事项,转行到各衙门,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地方的路途远近,限定办理的期限,每月底清点。
另外造两册帐簿,上面记录事情的概要和规定的期限。一册送主管检察的六科,随时掌握办理的进程,一册送到内阁备查。六科的监察官员将执行情况随时记入帐簿,半年再复查一次,对拖延的追究责任,向上参奏。如果地方巡抚、巡按拖延,由六部中分管的衙门举报;而六部有拖延欺骗蒙蔽的,由负责监督的六科给事中举报揭发;如果六科的监察官员自己拖延欺蔽,就由内阁来监督、检举。
官员工作的评定,就以此为基础。
考成之结果,直接和乌纱帽挂钩,可想其威力。官场上,悠悠万事,官帽最重。如此一环扣一环,责任和权力明确,明朝那生锈的管理系统,似乎一下子就上了注入了润滑油,机器加速运转起来。
但如果仔细分析这条办法,会发现一个奥妙,作为内阁首辅,张居正在自我扩权。各部督促地方,六科的监察官督促六部,而内阁督促六科监察官。也就是说,内阁把自己摆在官僚体系中最后裁决者的位置上,成为整个文官系统中最后负责人,只向皇帝一个人负责。
而明朝自主元璋因胡惟庸案废除宰相后,百官理论上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内阁仅仅是皇帝私人的顾问班子,法理上没有明确的权力。如此一改革,天下百官要向内阁负责,内阁首辅张居正就成了货真价实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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