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本人从今年三月份去一公司上班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你从三月份开始上班,公司当时就应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直到11月才通知你去签,是违法的。但是你不能据此要求赔偿。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全部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你从三月份开始上班,公司当时就应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直到11月才通知你去签,是违法的。但是你不能据此要求赔偿。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你三月份至十一月份工作期间,公司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你所述情况,我觉得公司可能并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因此而提出了辞职,你就可以据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
最后,经济赔偿标准:你工作了八个月,按一年计算,公司需要赔偿你一个月工资;同时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还可以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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