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遗产继承

我国关于遗产继承有什么规定?

全部回答

2004-07-29

0 0
     刚刚在律师协会的网页发现了相关报道,我把它贴给您。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的范围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
  继承遗产的依据,首先是遗嘱。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应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无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   继承遗产的人包括遗赠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根据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遗产的人;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当中被遗嘱指定继承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与死者有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 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继承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 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2004-07-29

76 0
    回答这个问题,如果讲课,得花两节课的时间。网上解答,则是一篇长长的讲义! 一般而言,遗产继承,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具体请参看继承法。 还可以参看以下资料: 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四、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7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
  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应查明以下问题:(一)遗嘱人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以及遗嘱受益人的基本情况;(二)遗嘱人与受益人是什么关系;(三)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中,是否有因无生活来源而依靠遗嘱人生活的人;(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还是夫妻共有的,或是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五)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是否出自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在受到威胁、强迫、欺诈等情况下违背自己心愿而对财产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民事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