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换单须知
1. 提单完整有效
正本提单:应有"Original"字样,并有船公司发货港代理的签字盖章。
副本提单: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
2. 提单背书正确有效
记名提单应有与提单收货人一致的公章真迹背书,指示提单应有与提单发货人一致的真迹背
书及提单持有人的公章真迹背书。
3. 持副本提单换单应出具有收货人公章的真迹背书的保函,且副本提单与保函上的背书应一致
(附1 保函格式)
4. 换单前,应向船公司了解所持提单之到达上海的船名航次(附2 船公司电话一览表)
5. 换单后,应仔细核对提单与提货单内容,并在“船代留底联”上签名,留电话。
如发现问
题,可及时向经办人员问询。
6. 根据MSC船公司规定,同船名航次、同一收货人押取空白
支票一张。故持MSC提单换单
须携空白支票及其提单与支票复印件以作押箱之用。
7. 持HL或P&O提单换单者,需出具船公司出具的《押箱证明》方可换单。
8. 持NOR、TMM、CMA提单换单者,需出具有船公司盖章提单方可换单。
9. 持NSC、华林的提单换单者,需出具正本的船公司到货通知书方可换单。
另凭华林的副本
提单换单者,还应出具收货人公章真迹背书的船公司电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