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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怎么领取

我在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做采购,工作了25个月,公司说我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为由把2012年12月18日我辞退,人事强行关电脑和出勤记录,财务因说我没有交接不清楚不付我2012年11月和12月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回工资和经济补偿3个月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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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6

89 0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2013-01-04

102 0

  1、如果你确实因为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如果你并不存在公司所说的问题,则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3、无论你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误,公司未按照支付工资的做法,都违反乐《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

2013-01-03

105 0

  你是否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工资肯定是要发放给你的,单位违反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发工资,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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