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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习题与解答
一、单选题
1。某地方性法规规定,企业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某企业认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有权作下列何种处理?
A.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B.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C.向国务院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D.向省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析】B。 本题考察《立法法》第90条――违宪审查制度,这是03年孙志刚案件让大家熟悉的一个程序,一个年轻生命的结束换来了一个丑陋制度的结束,可3名法学博士的上书终究不了了之。《立法法》第90条区分了二种情况:(1)5个主体(最高行政机关、最高军事机关、2个最高司法机关、省...全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习题与解答
一、单选题
1。某地方性法规规定,企业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某企业认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有权作下列何种处理?
A.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B.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C.向国务院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D.向省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析】B。
本题考察《立法法》第90条――违宪审查制度,这是03年孙志刚案件让大家熟悉的一个程序,一个年轻生命的结束换来了一个丑陋制度的结束,可3名法学博士的上书终究不了了之。《立法法》第90条区分了二种情况:(1)5个主体(最高行政机关、最高军事机关、2个最高司法机关、省级立法机关)可以提出审查要求,这个要求必将引起违宪审查程序的启动;(2)其他主体,只能提出审查“建议”,建议即意味着也可以不采纳,同时,立法法中并未规定任何处理此种“建议”的程序,这就是为什么博士的上书没有下文的原因。
此题不仅提醒我们记住那个年轻的生命,还提醒我们,即使平凡如你我,也有直接与国家立法机关对话的权利!
2。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
A。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 市经济贸易局 C。 市人民政府D。 区人民政府
【析】C。本题考察复议机关的确定,比较简单。根据权责合一原则,区政府对其行为负责,为被申请复议人,其上级政府――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见《行政复议法》第13条。
3。 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
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甲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甲,已经涉及到甲的权益
B。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甲发生法律效力
C。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析】B。此时具体行政行为还未产生法律效力,未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有所影响。
4。 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
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7年4月起算B。 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C。 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D。
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析】B。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一般是2年(《行政处罚法》第29条),而这里属于特例,只有6个月。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
5。 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 上述证据均系直接证据 B。 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
C。
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和租房协议原件 D。 上述证据在开庭审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
【析】B。证据问题是这几年诉讼法考察不容回避的一个热点。A项考的是基本功,放在刑诉、民诉中也一样,房东所提供的证据都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BC项考察的提供证据的要求,提供书证(《证据规定》第10条),一般是以提供原件为原则,确有困难的方可提供复印件,若提供由有关部门(本题为银行)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的,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该部门印章,故B正确。
提供证人证言(《证据规定》第13条),应当有证人的签名或盖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但并未要求要以书面形式来证明证人与本案的关系,故C错误。D项,根据《证据规定》第7条,原告可以申请延期提供,即在法庭调查中也可以提供。
6。 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房管局对王某房屋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市国土房管局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王某有权采取下列哪一种措施?
A。
要求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 B。 申请市政府强制执行
C。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 对市国土房管局不作为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析】A。考察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参照《行政复议法》法条导读第32、33条,区分二种情况:(1)复议申请人的执行,此时,方才存在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见;(2)复议被申请人的执行,此时,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
7。 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A。 请求两刑警给予民事赔偿 B。
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C。 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 D。 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
【析】C。考察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所依据的是“违法原则”,此处警察的行为并未违法,对于损失只能申请国家补偿。
此题03年在排档讨论甚为热烈(当时讨论的是枪弹误伤行人),参加讨论的网友看见此题可以信手填上答案了。
8。 张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张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张某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对于张某提起的诉讼,县法院的哪一种做法是正确的?
A。 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 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被告,原告拒绝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C。
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
D。 予以受理
【析】A。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治安行政案件属于“复议前置”型,因此,在没有复议的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务必结合本章法条导读第37条,全面把握复议与诉讼的关系,记住列举的几个例子。
二、不定项选择题
1。 甲乙两人互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调解处理。双方就医疗费赔付达成调解协议。
事后,甲履行了协议而乙没有履行。甲依法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是:
A。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损失 B。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调解协议
C。 要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 D。 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调解协议并判决乙赔偿损失
【析】A。
考点:行政调解。在行政机关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民事合同,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注意区分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
2。 公安局对甲作出治安拘留10天处罚决定后随即执行。甲申请复议,上级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拘留决定,甲在上诉中又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甲的拘留违法,应如何处理此案?
A。 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判令公安局赔偿甲的损失
B。
撤销第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全案发回重审
C。 撤销第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
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析】D。《行诉解释》第71条“……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确认判决只是撤销判决的一个补充,适用于一些不适合撤销的情况。
3。 卫生防疫站对王某经营的餐馆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厨师在操作间未戴帽子,备用餐具有油腻及小飞虫,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两天后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
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检查笔录。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 检查笔录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B。 检查笔录应加盖卫生防疫站的公章
C。 检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 D。
法院对检查笔录进行审查时,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必须出庭
【析】A。根据《证据规定》第15条“……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
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A正确,有类似规定的还有讯问笔录等。B项错误,无需加盖防疫站公章,注意对比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除了有鉴定人的签名外,还必须加盖鉴定机构公章的!C项错误,在一定情况下,也可无当事人签名。
D项,根据《证据规定》第44条,只有在对(1)执法人员身份及其行为、(2)现场笔录的合法性与真实性、(3)扣押财产的品种或数量、(4)检验物品的取样和保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其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4。 2001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
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做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A。
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 扣押现金10万元 C。 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 留置盘问48小时
【析】A。考察行政诉讼的范围,见《行诉解释》第1条。留置盘问、扣押、冻结系公安机关对甲涉嫌诈骗罪进行刑事侦查时所采取的措施,不在行政诉讼审查的范围,故BCD不选。
5。 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
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A。 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B。 法院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
C。 法院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 D。 法院需进一步调查后再作认定
【析】A。
考察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效力高低问题,根据《证据规定》第63条“……(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现场笔录的效力高于证人证言,在只有这二份证据对垒的情况下,现场笔录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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