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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员工签订了工伤赔付协议,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公司给员工购买意外保险,如果和员工签订了工伤赔付协议,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公司为了风险转移,在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前提下,给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这种属于商业保险,一般情况下受益人为被保险人,这样对公司就起不到一个风险转移的作用,我想问下,如果在买保险时和员工签一份协议,申明在发生工伤的情况下,本应由公司承担的赔偿部分,可从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抵消。这种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

全部回答

2012-06-23

912 0

    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违法的约定(协议)属于无效约定,自然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了。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基于上述规定,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即使为劳动者购买了商业保险,也不会因此而可以逃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所以,公司原以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而回避缴纳社保义务的做法,实际并不能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相反是增加了额外付出,弄巧成拙啊!。

2012-06-22

886 0

这个还是要多问几个做保险的人吧

2012-06-22

884 0

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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