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动迁房的分配问题我爸和我妈分居十
你好:你这题需要倒着来回答了,否则前面的事说了也没用:
1、“房子本来是我爷爷奶奶的,后来我姑姑她们把房子公证成了姊妹七人的财产(我爸是独子),我姑她们都有自己的房子了”:
(1)公证时你爷爷奶奶、你爸爸都同意了?那样的话公证有效,这房是“姊妹七人的财产”,你爸和你妈不享有完全产权,但你爸亨有的份额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是你爸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所说的“楼上楼下各16平米”是你爸应享有的份额:你爸妈的约定有效。 如果“楼上楼下各16平米”中还包括有姊妹七人的份额,他们的约定中只有部分有效。我猜,应是你爸应享有的份额吧?
(2)即使“你姑她们都有自己的房子了”,只要她们没有声明...全部
你好:你这题需要倒着来回答了,否则前面的事说了也没用:
1、“房子本来是我爷爷奶奶的,后来我姑姑她们把房子公证成了姊妹七人的财产(我爸是独子),我姑她们都有自己的房子了”:
(1)公证时你爷爷奶奶、你爸爸都同意了?那样的话公证有效,这房是“姊妹七人的财产”,你爸和你妈不享有完全产权,但你爸亨有的份额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是你爸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所说的“楼上楼下各16平米”是你爸应享有的份额:你爸妈的约定有效。
如果“楼上楼下各16平米”中还包括有姊妹七人的份额,他们的约定中只有部分有效。我猜,应是你爸应享有的份额吧?
(2)即使“你姑她们都有自己的房子了”,只要她们没有声明放弃此房的产权并且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登记变更:这房她们就仍有份。
2、“这样我和我妈还能分到房子吗?”:能,将来拆迁得到的房子中,你爸应享有的份额就按你爸妈离婚时约定的办法分。
3、“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应该是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拆迁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
4、“以后我爸的财产我还有继承权吗?”:继承权是因血缘或因形成收养、扶养继子女而形成的权利,不管到什么时候,只要你不被他人合法收养,你就有对生父的财产继承权,唯一的影响就是:将来你父亲的遗产继承人多了、你可以分得的份额要少一些:你、你父亲的后妻、你父亲与后妻所生的孩子、你爷爷奶奶(如果你父亲去世时还在的话)都是继承人,而且,如果对方还来的女儿与你父亲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她也是继承人。
补充回答:1、公证已经完成、且你父亲也同意是吗?不是她们说的那样:只要房产登记为姊妹七人所有了,从法律上说就是7个人都有所有权:不只是“拆迁后房子的折价费”,现在他们也可以要求要房子所有权中应有的份额。
你们要分配房子,必须经7人同意,7个人中有一个不同意你们把房产分配了,那一人就可以告你们侵权、主张分配无效。当然,你们的分房方案如果7到时人仍都同意,是有效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