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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轮流抚养,交接时间过了,女方仍不交!怎么办???

   离婚后,7岁女儿由法院调节判定:轮流抚养,其父母各抚养半年。 各抚养半年后,元旦已到交接时间,女方以女孩跟着母亲生活起居方便,且离小学距离近(近3公里)为理由不交接(且之前抚养期间,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男方探视孩子,半年仅让探视了4次),经过多次交涉还是不让孩子到男方家里抚养。
  (直接到校门口接,怕彼此争执吓着孩子)。 关键是:孩子非常期望见到父亲,喜欢跟父亲学习与生活,之前父亲带时学习成绩非常改观,且有作品开始在报刊发表。 为了孩子,培养孩子更全面优秀,父亲已经辞职在家,做好带孩子生活、学习、健康、爱好等准备工作…… 可是,女方坚持不让孩子过父亲那里带半年。
  孩子也不敢给父亲打电话,只有等极少让见父亲探视机会,(每次抱着父亲伤心,哭,问:我为什么在妈妈那里时间那么长,在爸爸这里来一下就得走?)。孩子还害怕惹妈妈不高兴了,更见不到爸爸。 孩子懂事,但是也让父亲很心疼。真想以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学习培养、甚至精神亲情伤害等理由起诉变更抚养权全部归男方,又怕女方更接受不了,且还考虑孩子完整的亲情。
   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让懂事好学的孩子实现与父亲生活学习半年的愿望???急 。

全部回答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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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刻意要在孩子的心里种下仇视男方的种子,并在之前协商好的情况下故意刁难男方的探视,这对孩子的心理、性格及为人处事都是极为不利的!只从女方的狭隘心理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伤害这一点来说,就应该把孩子的抚养权争过来!但首要条件是你有能养活你自己和孩子的工作,或者你很有钱,不用上班也行,不然,没有钱、没有工作对你争夺抚养权也是极为不利的!

2018-04-16

58 0

父亲已经辞职回家,准备专门来培养孩子,这样的行动都难使那个妈妈动心,实际上她是在刁难孩子的培养了。建议,经过好好协商,强调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如果她仍是这样刁难,就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了。 孩子越来越大,越会懂事,到时候就让孩子向法院申请自己决定(或叫自行选择)今后的监护人。

2018-04-16

27 0

和对方协商一次,请对方执行判决;如果不成,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啦。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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