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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居住在广东,现在原告在福建打工,怎么起诉

两人结婚生了一个女孩,现两岁,发现性格不合想起诉离婚,户籍所在地是湖南,他家人住在广东,我和他在外地打工请问怎么起诉,

全部回答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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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在附件呆了多长时间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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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被告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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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初领证的地方法院起诉,详细请参考:http://www.lvban365.net/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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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一般以暂住证或居住证,或者当地居委会、租赁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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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所在地进行离婚诉讼,如果打工所在地办理了暂住证,部分地区也是可以受理的,但是一般要求在同一个省内才行; 2、如果不是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协议离婚,就没有地点限制,只需要回原结婚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就可以了; 3、若涉及家庭暴力(包括行为、言语、冷暴力等多种),则以暴力行为实际发生地的所属街道调解为准,多次调解无效后可单方自行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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