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是什么?
一、先从概念上理解: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二、两者之间的差异:权责发生制主要是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实际发生的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例如:2013年4月购买一批办公用...全部
一、先从概念上理解: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二、两者之间的差异:权责发生制主要是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实际发生的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例如:2013年4月购买一批办公用品6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1000元,5000元未付。
在权责发生制下,4月份确认为6000元的费用(因为是在4月份发生的业务,不管款项是否实际支付);在收付实现制下,4月份确认为1000元的费用(因为4月份实际支付了1000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