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为电力公司代收电费,依据什么收取服务费
物业可代收水电费但不可额外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收取上述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委托方收取代办服务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企业与专业单位两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决定是否接受供水、供电等单位委托,这些单位无权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所以,供水、供电等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存在三个合同关系,产生三个支付费用(报酬)义务:业主与供水、供电等单位之间是供用水、电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和...全部
物业可代收水电费但不可额外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收取上述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委托方收取代办服务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企业与专业单位两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决定是否接受供水、供电等单位委托,这些单位无权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所以,供水、供电等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存在三个合同关系,产生三个支付费用(报酬)义务:业主与供水、供电等单位之间是供用水、电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和供水、供电等单位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按照第一个合同,业主应当支付水、电等相关费用,按照第二个合同,业主应当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按照第三个合同,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支付委托报酬。可见,就代收费用而言,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供水、供电等单位收取报酬,但不得向业主收取相关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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