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迁移办理须知道什么?
办理须知:
受理单位: 市内四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址: 市内四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66573513
许可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
许可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全部
办理须知:
受理单位: 市内四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址: 市内四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66573513
许可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
许可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申请材料: 1、申请;2、户口簿;3、居民身份证;4、户籍证明;5、《结婚证》;6、无业证明;7、身边无子女证明;8、退休证;9、父母子女关系证明;10、《房屋产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11、其他所需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市局逐级审核,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
许可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户口准迁证每张5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