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城镇居民同享受社会保险?
主城九区:
1、购买商品住房;
2、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
远郊31区县:
1、购买成套商品住房;
2、在远郊31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
乡镇:
全面放开其他乡镇户籍准入条件,允许本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鼓励农村居民在乡镇聚居区居住。
其他:
1、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2、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3、本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全部
主城九区:
1、购买商品住房;
2、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
远郊31区县:
1、购买成套商品住房;
2、在远郊31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
乡镇:
全面放开其他乡镇户籍准入条件,允许本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鼓励农村居民在乡镇聚居区居住。
其他:
1、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2、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3、本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4、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5、农村籍五保对象;
6、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年的士官退役。
农民转户有啥好处?
1、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可以按照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标准得到相应补偿。
2、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的,将获得3笔补偿资金。一是参照同时期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的一次性补偿;二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的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三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在住房方面,可申请公租房居住,条件成熟时,还可以转为购买。同时,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4、在养老方面,可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到年龄后可领取城市居民养老金。
5、在医疗方面,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
6、在教育方面,转户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城市学校,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
7、在就业方面,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8、在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宅基地如何补偿?
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可在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部分家庭成员转户的,其家庭承包土地可继续保留。
转户后退出宅基地及房屋的,参照退出时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分配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
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保留其在以后整户退出时获得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相应补偿的权利,不再享有取得宅基地的权利。待家庭成员整户转为城镇居民时,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并按整户退出时的标准补偿。
农村五保对象转为城镇居民,转户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安排集中供养的,由农村土地整治机构建立专户、转账管理,所取得的土地利用增值收益按有关规定支付给民政部门,专项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
符合城镇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转户进城后可纳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另外,具备条件的区县(自治县)政府可在城镇规划区内统一规划建设转户居民集中居住点,转户居民可按区县(自治县)的规定申请购买。
承包地如何处置?
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可在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部分家庭成员转户的,其家庭承包土地可继续保留。
转户后退出承包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轮承包期的剩余承包年限和年平均流转收益确定,退出的承包地面积以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由收回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补偿。集体经济组织确实不能出资的,可按程序审核后由农村土地整治流转中心支付补偿,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区县政府制定。
退出的承包地,无论由谁出资补偿,其土地的所以权和用途都不能改变,仍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农业生产。
转户农户对保留的承包地仍要管理好、利用好、耕种好,可以把保留的承包土地自行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种田大户,也可以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代为流转,用于发展规模经营,决不能让承包土地闲置、撂荒。
转户后享有哪些社会保障?
农村居民登记为城镇居民后,可与城镇居民同等参加社会保障,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养老保险如何解决?
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退出宅基地,且满16周岁的,可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050”人员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的缴费年限,老年人参保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目前最低标准为500元/月)。
保留宅基地的转户居民,在城镇有用人单位的,可随单位一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用人单位的,可自愿从登记为城镇居民之月起,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没有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可以自愿选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转户居民整户退出宅基地的,参保所需资金由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代缴。代缴后有剩余的,退还给转户居民;不足缴纳的,则由转户居民自筹资金缴纳。
未退出宅基地但有用人单位的,参保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未退出宅基地也没有用人单位的,参保所需资金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医疗保险如何解决?
转户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转户一年内参保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情况下需等待一年),缴费次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困难群体(包括低保户家庭人员、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登记为城镇居民后,其享受的医疗救助特殊补助每年将增加50元。
失业保险如何解决?
转户居民参加失业保险后,可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月标准的两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住院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及其配偶、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
有哪些就业帮扶政策?
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平等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小额贷款及贴息等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帮扶政策。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鼓励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
有哪些培训就业政策?
本市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初高中毕业生,凡没有升入高等院校的,可以就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并给予定额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给予定额学费补贴。对其他就业年龄段的转户人员,根据市场需求,以订单培训为主,加强转移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
对企业新招用的转户人员,开展针对性强的岗前培训,使其尽快上岗和稳定就业。转户人员参加转移培训和岗前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享有哪些社会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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