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对当事人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1,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农村土地确权机关: 1,依照我国《土地
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 3,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二,确权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