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地点在一个十字路口,这个路口南口进出入车辆较少,是个小口,所以就算说它是丁字路口也可以。我是由东向西,驾驶的是一辆亚星牌公交车,到这个路口要左转(也就是往北走),当时同向有3个车道,前方是红灯,我在最左侧的左转道上(是左转道,不是左转加直行)。我的前面有两辆等待左转放行的小轿车(大众朗逸)。
右侧是个直行道,再往右侧是个直行加右转的车道,只有一辆大众朗逸在我的右侧等着直行(跟我所在车道相邻的直行道,不是最靠右边的)。这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是这样的,左转灯先变成绿灯,14秒以后直行灯才会亮,再26秒之后左转绿灯变为红灯,直行灯绿灯持续亮30多秒钟(这段时间内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直行绿灯也变亮)之后再次全部变成红灯。
我随着前面两辆小车前进,刚启动也就是,开出去导向道了,车也转过去一点点自然角度了(车尾离红灯停车线不足1米),听见后面砰的一声,就赶紧停车了。下车一看,一辆昌河双排小货,车正面斜碰在那辆直行道上大众朗逸的左后角,大众朗逸的左后角碰撞十分严重,以转向灯刹车灯为中心半径至少20公分那一块整个粉碎凹进去了,这辆小货的前保险杠撞掉,左前门有一道我车右后门后侧的刮漆,目前说不清楚是我呲住他的,还是他呲住我的。
刚下车我的第一直觉是这次别人要赔我了,因为像是追尾。没想到他跟对方轿车说着说着,变成是我把他扛过去撞住人家的。同向有三个车道,说明每条道都不能算太宽,一辆公交车几乎占满一个道了,不可能出现双车同在一条道的情况。当时我就问昌河车司机 ,他说他左转,我就说,你左转干嘛不跟在我后面,大家都是等红灯,你为什么不按照次序通过?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右侧?他说:是你把我挤过去的。
。。此后,一直到事故科的交警来,昌河车司机一直说是因为我左转所以把他扛到那边大众朗逸的车上。
请问他这算不算是讹责任?我自己猜的当时可能是这样,他肯定是车速快过来的,一看我动了,以为前方放行了,想从右侧超我,结果刚过去就撞上了,这是我猜的,反正他不可能是刚起步碰的,大家都是等红灯,刚起步能撞那么厉害吗?请专家就此情况帮我分析一下我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有多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