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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想解除劳动关系

因资方没有按照规定给加班费,有没有补偿?怎么计算?有人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补偿?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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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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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时候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论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都不会得到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法法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视用人单位违法的性质,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因此,资方没有按照规定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以及被克扣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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