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哪些?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条款执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全部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条款执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职称专家(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6。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