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 补偿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单位聘请我值班已经快9年了 现在单位要把我辞退请问,单位对我有什么补偿?

全部回答

2011-03-21

0 0

    1、不论你在单位值班还是轮班工作,都是公司员工,都具备劳动者身份。 2、如果合同未到期,你也未有错,公司无故辞退,或者合同到期公司不让续,则按《劳动合同法》以在本企业工龄为准,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
   3、如果合同未到期本人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或者合同到期劳动者本人不续,则属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无补偿。   4、如果因本人过失或错误造成,无经济补偿。如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公司还可依法追究劳动者责任。
   5、如果你属第2情况,可以与公司协商经济补偿。如协商不成,可以拿上你的劳动合同书,到本地区县一级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2011-03-22

76 0

    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七)经济补偿金 1、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 (2)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能力欠缺提出解除 (3)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失提出解除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5)经济性裁员 (6)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计算的期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计算标准: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赔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劳动报酬(工资)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你在该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威克逊顾问有限公司。

2011-03-21

43 0

单位无故辞退,合同未到期或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均应给予经济补偿金=9个月工资

2011-03-21

42 0

请参见相关合同法规定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公务办理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求职就业
求职就业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