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如下:
某日晚19点半左右,我骑电动车经五一桥右转行至鲍家桥村8组10号时,见有两辆跨式电动车挡着去路,便非条件反射的按喇叭示意让我通行。没想到男A冲我一句,不等我回话便将他的电动车加油门,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撞上我车,并对我动了手,然后掏出他自己的翻盖手机威胁我说:“你报警啊,你报警啊……”,并让我拿两百块钱给他,(跟男A一起的女A一直试图阻止男A作出这种不明智的举动,但一直未能成功)。
同时男B也借自己车倒了(车倒原因不明,据我后面的朋友说是看他自己把车推倒的)我说我没钱,他便挥起拳头用最高嗓门吼道:“1,2,……”示意再不交钱就要动拳头了。
我掏出身上45块钱给男A,男A表示看到我诚意让我走的同时又强行搜我上衣口袋,在我左口袋拿出一双手套,看是手套便扔在地上(后来带警察到现场拍摄到那双手套),又从我右口袋搜出诺基亚N81手机一部,便让我走,而男B仍不让我走(原因不明,据我后面的朋友说是他自己丢掉钥匙说是我偷的,要我赔他钱)。
我对男A说我把手机卡取下,男A给我手机并对我吼道,“快点!”,我取下手机卡,男A抢去我手机,便让我走,可男B仍表示不让我走,男A说:“我说的,你走!”我才得以通过。听他们也让我后面的朋友通过,我稍停准备等我后面的朋友一起走,没想到他们又变卦拦下我朋友,我赶紧回住处借房东手机报警。
说明:1。我跟我朋友对他们一共三个人(男A,男B,女A)都不认识。
2。由于我比较胆小,第一次遇到这种恶性事件担心他们有凶器,所以都是顺着犯罪者的意思给他们想要的以求脱身。
3。当时天色虽然,但光线不暗,所有案件经过我后面的朋友都看到了,还有包括路过停下的两个行人,以及路边楼上的几个人。
4.他们的面相没什么特殊特征,我记忆不是很明显。只是粗略的身高,脸型等。
想咨询专家:
1。 此案件是否构成抢劫罪?哪些因素可以使他们减轻罪行?另男A,男B分别如何定罪?
2。 当时感觉男A身上有酒味,想问男A是否酒后作案对其定罪有影响吗?有什么影响?
3。
我该如何协助警方破案? 破案后我的财物如何召回?如果我的手机损坏或被他们丢失,转移怎么办?
4。 因为手机是二手的,去年购于网上,没有发票之类的东西。而我二手买了1050块,市价当时2000多,我报给警方说手机价格1900。请问破案后我该怎么证实我手机的价值,怎么获得赔偿?
5。
我朋友在我后面目睹了事件的全过程,我是否可以以我朋友说的为准,因为当时我记得不是很深刻了。
6。 我朋友也被男A索要钱和手机,但未遂,最后把我朋友电动车钥匙拿下扔掉了,后来没找到,我朋友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和得到赔偿?
7。 扔在地上的手套对破案有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