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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扣留

11月9日下午4点左右,我驾驶电动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刮擦!因为对方要我赔偿500元,我不同意,然后报警让交警处理!后来我的电动车被拖走了!但当我11日去处理的时候发现对方车辆仍在正常行驶!没有扣留!而我的车直到现在都没有放行,交警一定要我赔500块钱,事故责任任定书也一直没有写!我也向交通管理部门反映过,但事情还是没有解决!我想问一下,交警这样不扣留对方车辆的做法对吗?(是她从我后面撞上来,我转弯!

全部回答

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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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500元了事。 2、如车子旧的已经不值500钱,就算了。买一辆新的。 3、托人找关系说情,不赔或少赔一些。但送礼也要不少钱。 如果没有人。就第一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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