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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每月亏损为由降级降薪合法否?

   我于2007年11月底进入公司任副总经理助理。月薪2500元,2009年12月任生产主管,月薪3500元,劳动合同是2009年2月中旬才签订的,合同是写明是助理,月薪2500元。公司三年来都是只休星期天,公司是在我工作半年后才开始买社保的.现公司以每月亏损为由降我为班长,享受班长待遇2000以下。
  不服从安排就要求我自己递交辞职书,请问我可以要求什么补偿,另外如果公司补偿工资给我的话社保和加班费是否应该补偿。任生产主管以来每天的工作时间都是10小时。 真心盼望您的答复。谢谢!能发到我邮箱更好。 。或QQ 3 。

全部回答

2010-10-25

95 0
现在公司法规定,企业有权决定职工收入,因此如果你想呆下去的话。只能忍着。如果考虑离开,可以请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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