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劳动合同期内,不提前30天辞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工资

我在公司是修理工,签了3年的合同(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21日),合同规定冬季工资每月按300元,在生产月份发放,可是3年来一直没有发放。三年来我们每天都干义务劳动两个小时,不参加按旷工处理,义务劳动在合同上是没有的,两年没有给工人体检过,所以我离开了,不过我还没有写辞职报告,我从六月25号请假到7月30号,可是7月26号发6月分的工资没有给我发工资,我要工资,他们说:“不给发。”我找到新工作,他们可能听说了,就不给我发了。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全部回答

2010-08-16

0 0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公务办理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求职就业
求职就业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