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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调:如果内地单位不认可深圳单位发出的联系函,要求必须加盖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的

如果内地单位不认可深圳单位发出的联系函,要求必须加盖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章,对此类问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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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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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深圳市招调员工联系函》上已注明此函无需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如果对方单位非要 加盖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章,也可到办理招调工业务的窗口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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