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立工作机制怎么写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抓住这个大好机遇,及时调整农村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需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索。
从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实践看,目前我省农村在以下三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过去以“取”为特征的农村分配关系已经发生根本变化。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乡统筹和教育集资等税费,向集体上交村提留,同时还要承担“两工”。全面免除农业税后,除按照群众的意愿、规定的程序和限额标准开展村内“一事一议”外,过去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已经全面被取消,农民不再向国家和村集体上缴税费,传统的农村分配关系格局被打破,农民的...全部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抓住这个大好机遇,及时调整农村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需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索。
从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实践看,目前我省农村在以下三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过去以“取”为特征的农村分配关系已经发生根本变化。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乡统筹和教育集资等税费,向集体上交村提留,同时还要承担“两工”。全面免除农业税后,除按照群众的意愿、规定的程序和限额标准开展村内“一事一议”外,过去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已经全面被取消,农民不再向国家和村集体上缴税费,传统的农村分配关系格局被打破,农民的利益得到进一步尊重和保护。
二是过去以“管”为特征的农村干群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基层干部的主要精力是用于收取税费、催收粮款和农村计划生育。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过重的情况下,基层干部与群众因收缴税费而产生的矛盾和摩擦不断。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干部从繁杂的税费征收工作中解放出来,不仅不再向农民要钱要粮,而且还要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多年积累的干群矛盾逐步化解,干群关系日益密切。三是过去以“补”为特征的城乡关系开始出现崭新变化。
过去几十年的以农补工、农村支持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开始转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已经启动,公共财政职能开始延伸到农村,城乡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崭新变化。
在政策层面上看,目前必须在稳定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以实现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从解决农民的生活、生产和发展的三个基本需求出发,进一步系统地而不是零星分散地完善“三农”政策,从而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
1、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需求。
经过多年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在农村,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农村五保户、残疾人、烈军属等特殊群体生活还比较困难;由于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和重大疾病等原因,因灾致贫、因病致贫、因祸致贫等特殊困难群体急需救助;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有待建立。
当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要着力解决农村特困群体和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做到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从长远看,应该按照城乡统筹与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特困救助制度,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
2、改善基本生产条件的需求。
当前农村生产条件仍然较差,不能适应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为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当前,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调整投入结构,重点开展农村水利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电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从长远看,在继续加强大江大河治理、小流域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规划,科学合理的确定农业生产布局,划分农作物生产带,建立农业生产基地,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增强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增加农业科技投入,研究和推广农业科技,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提高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降低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程度。
3、提供农民发展空间的需求。
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发展问题更加迫切。农村的突出问题是发展不足、发展滞后,而第一位是人的发展不足。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首先要为农民提供发展空间。
当前,要大力推行和全面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并逐步惠及整个农村。继续落实财政新增教育、文化、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农村广播电视、通讯、医疗卫生和文化设施建设,改善农民教育条件和文化娱乐生活,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发展空间。
从长远看,要按照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农村公共产品,纳入公共财政范围;取消对农民在进城务工经商、子女上学、安家落户、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农民与市民一样享有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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