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不动产合并(分立)怎样转移登记?
办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包括:
(1)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
(2)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
5、申请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转移登记涉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全部
办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包括:
(1)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
(2)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
5、申请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转移登记涉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税费缴纳凭证;
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数+1份)、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温馨提示: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的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签名并按手指模。
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3192366,3192377
投诉电话:3160383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土地权籍调查测绘费:依据(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执行;
2、房屋登记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执行;
3、登记证书费:20元/本(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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