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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征地咨询

国家征地,本人为承包户,因开发费问题与地方政府达不到共识!现在国土局要求把开发费割出共证处处理,其它无争议费用先行分配,使其能顺利开工!请问:我该同意先收取应得补偿吗,这样以后的开发费争议非得自已去处理;如果我不同意分开外理,国土局会主动发出诉讼吗?这样我能否省去自行处理的经济惑其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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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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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你的情况普遍存在,你可以选择与国土局进行行政诉讼,但成本太高,如果补偿款,还可以接受,就不要去诉讼了.另外,你不同意分开,国土局也无权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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