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权我和男友没有结婚,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男友出,合同上以我们双方的名字签的,贷款存折为我的身份证和名字登记的(男友身份证老式的,银行查不出来,所以用我的办了)。请问:1、我每月工资较低,无法付足月供,这样以我的名字登记,会不会给我造成什么威胁?2、想的远一些,以后房贷还完了,假如我们分了,房子权属归谁?以我的名字登记能不能表示我付的贷款?我能不能得到房产权?3、房产局在办房产证时,会以合同为准,把房产证名为我们俩个的名字吗?办一个人的房产证和两个人的房产证费用各为多少?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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