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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跟雇主怎样划分责任

   我在给老板去拉货的时候出了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去拉货途中由于车速过快,在村级公路拐弯处车翻了。造成我和随车的另外两个雇员受伤,同时还撞坏了停在路边的一辆摩托车。总共经济损失一万元左右,其中包括伤者的医药费,误工费和摩托车修理费。本人无驾照,拉货用的是老板的废旧(买的别人的报废车)三轮车。
  由于事故发生在乡村路上,当时没有报警。最后老板要我负70%的责任,也就是要我出7000元钱。我觉得我又不是故意的,再说翻车一方面是由于车速过,我想也和三轮车本身的性能有关。所以跟老板没有达成协议。请各位帮我看看责任究竟怎样划分。谢谢大家!。

全部回答

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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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这事主要还是雇主的责任。根据《民法通则》,雇员在劳动过程致第三人损害,其责任由雇主承担。所以受到损失的摩托车车主和另两个受伤雇员,都可以找雇主赔偿。 其次,由你的表述来看,你在这个事故中仅存在一般过失。
  假设雇主明知你无驾照而找你拉货,或者,货物的重量超过负荷,是导致你车速过快以致翻车的原因,你完全不须负责人。  因为我国民法规定,雇员只有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需要负责任。
   最后,雇主要求70%的责任你来负,很不合理。你可以自己斟酌下,如果觉得不公平不服气,完全可以拒绝。等待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判好了。

2009-12-08

58 0
同意Janet84意见。

2009-12-08

76 0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责任。因此随车的两名雇员的医药费、误工费及摩托车修理费等应由雇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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