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气愤,虽然自己不到一万的债权,但按>来说,符合规定,且自己:10月19日已到基层法院和中院投诉过一次,但到了11月16日快一个月了还没有消息,于是债权人向基层法院信访室在次去电异议为什么自己:10月19日提交的投诉信还没有一个消息及任何回复!
信访室的法官听了,叫债权人在写份投诉,债权人写了传过去,接到债权人写的传真,信访室的法官说:"他们这的传真落后,只看清了一半,要不债权人在写份给寄信访室,他们转给院长并且说:上月的那投诉转法官了,他们不回,也没办法,要不债权人在写份投诉,交院长,或者打监督电话,在次写投诉(第二次投诉)寄法院来。
要求怎样都写上。。。。。
债权人写的第二次投诉(传真件是)
要求:
一。法官承担责任
二。法院依法裁定本人的破产申请
理由与事实是:
从2009年8月5日到现在是多少个工作日?!一味地拖我的时间!。。。。。。
然后信访的法官电话又说,他打个电话问问法官。
断了电话不久,然后债权人接到法院电话,说明天有个文件寄其。
然后今天这个>文件到了,请大家看,请帮忙解答疑惑,十分感谢!这个文件说五日内提交,请大家多帮忙解答啊!!
X省X市X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09)X法民破字第2-2号
XX(债权人)
你申请XX有服公司破产还债一案,本院通知该公司对你的上述申请行使异议权利时,发现该公司住所已无人经营。
现根据>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你在五日内提交X省XX有服公司的原始会计账簿等材料。
XX法院公章
X省XX区法院
1。
问:破产法第八条第一款的原文是什么?大家对照下此通知文件,为什么要债权人提交:X省XX有服公司的原始会计账簿等材料呢?债权人只要举证公司不能还自己的钱就是了,及按:所谓"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起到与停止支付相同的作用,即可据此推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当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或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在其他执行案件中不能清偿债务时,如无反证,均可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按这些话照债权人的理解好像是:公司的原始会计账簿等材料应是债务人才提交的是吧?
2。还有关于>所说:"发现该公司住所无人经营",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啊,公告送达费用债权人可以缴纳的啊,可是法院没有通知说公告送达,这似乎不对劲啊?请结合法院>原文来理解,帮指点一下?
3。
先请看此网址关于>
根据此文件,债权人是否可以异议法院这份破产"通知书"呢?如果这其中还有什么不妥,也请你指正。
4。如果债权人五日内提交不了公司的原始会计账簿,是否等于债权人失去了权利,法律后果是?这五日内债权人应怎么做?
请回答4问,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