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今日开市吗?如题,请知道
【2005-06-16】
股权分置方案需获商务部批复,继续停牌
紫江企业股权分置需获商务部批复
本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试点方案的实施导致公司股权变更事项需要得到商务部的批准,在取得有关批复前公司股票将停牌,公司在取得商务部股权变更事项的批复后,将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要点如下:
(1)以2005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36,736,158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数为178,987,813股公司股票作为非流通股股东...全部
【2005-06-16】
股权分置方案需获商务部批复,继续停牌
紫江企业股权分置需获商务部批复
本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试点方案的实施导致公司股权变更事项需要得到商务部的批准,在取得有关批复前公司股票将停牌,公司在取得商务部股权变更事项的批复后,将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要点如下:
(1)以2005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36,736,158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数为178,987,813股公司股票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将获得上市流通权。
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436,736,158万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2)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的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股东上海华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伊思丽贸易有限公司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承诺:
①合计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第①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紫江企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四,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承诺在第①条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2。
80元的110%(即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3。08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紫江企业股票。
(3)公司第二大股东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对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做出如下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第①项承诺期期满后,按照有关程序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转让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承诺在紫江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只出售已持有的紫江企业股份,而不会增持紫江企业股份,同时也不会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