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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买断工龄的问题

我父亲1977年在油漆化工厂就业,为固定工。1993年后调入另一家公司国际旅行社工作(后并入旅游集团),在1993年1月份填写了《固定工改合同制工人申请表》,由固定工改合同工,现在我父亲还未退休,但是由于效益不好,公司要求他买断工龄离职,可是工龄的计算却要求从调入后转为合同工那年(即1993年)开始计算,原来1977年至1993年在油漆化工厂的工龄不能计算,如此一来,我父亲的赔偿金就整整少了50%多啊,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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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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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这种计算方法是错误。 职工在一个单位或若干单位工作,按规定可连续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工作,经组织调动前后的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1958年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事业和机关统一执行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将企业的本企业工龄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统称为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实际上与本企业工龄、工作年限在计算方法和作用上是大体相同的。现在既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机关、事业和人民团体。其计算方法是从职工参加工作开始,按实际时间跨年度累计计算的,满一个周年算一年工龄。
   这个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意见不服,再到当地法院起诉。

200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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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买断工龄就是解除劳动关系! 你父亲和他的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本企业工作年限,原来是油漆厂在93年调动进来,就看后调动进来的旅行社和油漆厂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如果油漆厂由于改制等原因改为了国际旅行社,我认为前面的工作年限可以一同计算!现在要搞清楚这两个公司的关系!还有调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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