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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由职业者的按8%的医保缴纳如何才能享受医保?

听说按这个比例缴费的时候要住院的时候还要去街道办个手续才能住院,这个手续复杂吗?需要什么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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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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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自由职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注销登记及缴费手续,应当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服务机构代为向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在职人员不设个人医疗帐户,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负。
  参保人员可以至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约定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三所。 按城保人员(缴费比例为14%)缴费的,参照城保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个保人员需进行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或者需家庭病床医疗的,应携带本人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相关医院开具的《入院通知单》(《急观通知书》)或《建床通知单》,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住院、家床医疗登记手续。
       二、个保人员必须在住院治疗前办理住院医疗登记手续,不得先住院再补办登记。如发生急诊住院的,应当在入院三天内办理住院医疗登记手续。   三、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及参保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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