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早于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去世了,只剩一个舅舅遗产怎么分?
一、依据《遗产继承法》第10条、第11条、都13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规定:如果外婆、外公的父母均早于外公、外婆过世,外婆、外公仅有妈妈和舅舅两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外婆、外公又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妈妈和舅舅各享有外婆、外公遗产的一半份额。 至于你:1、如果妈妈先于外婆、外公过世,属于妈妈依法继承外婆、外公的遗产份额,应当有你来代位继承,也叫直接继承。2、如果妈妈在与你父亲婚姻存续期间,且在外公...全部
一、依据《遗产继承法》第10条、第11条、都13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规定:如果外婆、外公的父母均早于外公、外婆过世,外婆、外公仅有妈妈和舅舅两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外婆、外公又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妈妈和舅舅各享有外婆、外公遗产的一半份额。
至于你:1、如果妈妈先于外婆、外公过世,属于妈妈依法继承外婆、外公的遗产份额,应当有你来代位继承,也叫直接继承。2、如果妈妈在与你父亲婚姻存续期间,且在外公过世后、遗产分割前去世,属于外公的那一半遗产份额,应当由你的妈妈、爸爸均等分割继承。
也叫转继承或二次继承。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继承属于妈妈的那一半遗产份额。二、根据《遗产继承法》第2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的除外”规定:1、 舅舅的前妻和他的现任妻子,均不属于外婆、外公的法定继承人。
她们争夺的遗产范围仅限于舅舅应当继承外婆、外公遗产的那部分份额中的一半,与你应当代位继承或你与爸爸共同继承的,属于妈妈的那部分遗产份额无关。2、 至于舅舅的前妻和现任妻子,能否能争夺到舅舅所继承的外婆、外公遗产中的一半份额,取决于外婆、外公两人各自过世时,舅舅是与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与现任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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