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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拒付遗产

  律师您好:我丈夫去年1月去世无遗嘱,当时我们共有现金24万元,名下无房产,两个月后(3月份)我从中取18万元购一房自住,同月得到产权证。产权人只写儿子的名字,我写下字据,内容为该房由我出资购买,将产权赠送给儿子,没作公证。我们有一子一女,均成年。最近因故分割我丈夫遗产,我两子女应分别得遗产4万元,共8万元,但买房后仅剩6万元,咨询以下问题:1。
   24万元中我可支配的仅16万元,儿子的房产中2万元超出我可赠送范围,可当成他已继承遗产,我只要补2万元给他就可以了。2 儿子不知遗产数目,事先不知已动用他父亲遗产,但执意要继承遗产,是善意的受赠人,我动用遗产是我的过失,我得补上2万元,给儿子4万元遗产。3。 如果儿子对他父亲有严重损害行为,他不但不能继承遗产,而且由于房产中的2万元是非法所得,我可申请法院向儿子要回2万元。
   上述意见哪条正确,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谢谢 。 。

全部回答

2005-06-07

17 0
你的分析对.

2005-06-06

25 0
你的分析很对.不过,自己子女,有这么麻烦吗?

2005-06-06

21 0
第二条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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