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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中的受益额是什么意思

先生父亲过世,房产为父母共有,我先生自动放弃继承权(无兄弟姐妹),房屋过户给母亲,要去公证处公证,公证费是怎么收取?如一套100平的房子,房价2000/平米,公证费受益额的2%,公证费是100*2000*2%=4000元,还是应该去除母亲本来应有的50%的产权后计算?100*50%*2000*2%=2000元?简单的说就是不明白,母亲哪部分才算是她的受益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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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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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后一个。 公证处的收费是按实际遗产计算的。该房应该你老公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产权,他父亲出世后,只有他父亲的那一半成为了遗产,而他母亲自己的那一半没有成为遗产,她自己原来就的财产,没有发生产权转移,谈为上“受益”,不用参与此公证。
  所以公证费应该是100*50%*2000*2%=2000元。 但放弃继承者没有受益,你老公既然是放弃继承了,不应由他承担此公证费,而他母亲是受益了全部遗产,则应当是由她承担全部的公证费用。
   。

2009-03-10

121 0
应该是后面的计算方法。 因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继承法应将属于在世老人的份额分出,另一半的财产属于遗产,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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