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一特点体罚会给学生带来哪些负面的
“棒打出孝子,严师出高徒”。自古以来,体罚就是教育的一种极端手段
在世界各国,是否需要对学生进行惩戒包括一些涉及身体上的体罚,存在很大争议
有专家认为,迷信体罚学生应摒弃,而适度体罚却是必要的,而且是有艺术性
体罚·百科
◎来源:对未成年人的体罚有两个来源:家庭内部(如来自父母)和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历史:在世界各国都历史悠久。中国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说法,西方谚语亦有“spare the rod, spoil the child。”(省了棍子,惯了孩子)。
◎方式:常见形式为用手脚殴打,用器物打、罚站、顶砖、罚跪、饿饭、罚劳动或身体运动、掌掴(...全部
“棒打出孝子,严师出高徒”。自古以来,体罚就是教育的一种极端手段
在世界各国,是否需要对学生进行惩戒包括一些涉及身体上的体罚,存在很大争议
有专家认为,迷信体罚学生应摒弃,而适度体罚却是必要的,而且是有艺术性
体罚·百科
◎来源:对未成年人的体罚有两个来源:家庭内部(如来自父母)和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历史:在世界各国都历史悠久。中国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说法,西方谚语亦有“spare the rod, spoil the child。”(省了棍子,惯了孩子)。
◎方式:常见形式为用手脚殴打,用器物打、罚站、顶砖、罚跪、饿饭、罚劳动或身体运动、掌掴(耳光)或令儿童自掴。
如常用鸡毛掸子或藤条鞭打方式教导孩子,在《鹿鼎记》中就有“笋炒肉”的描写,来比喻此类体罚。
◎法律:造成明显身心伤害的体罚,不论来自父母或教育人员,均会被视为虐待儿童的犯罪。但世界各国对后果不大的体罚看法则有不同。
有些欧洲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体罚,其他国家则允许进行轻微体罚(例如用手心抽打屁股)。
体罚·传说
紧箍咒
《西游记》里的唐僧和孙悟空是师徒关系,也可以看作师生关系。
生性顽劣的孙猴子可没少受“体罚”,一有让师傅看不顺眼的地方,就得挨上唐僧默念紧箍咒的处罚,抱着脑袋满地打滚。这唐僧也真算得上是最早实施“体罚”的老师了。不过,他们的上级部门也不管,毕竟紧箍咒是观音菩萨发下来的,再者那唐僧也不是一般人,不会随便就念上几遍紧箍咒。
戒尺
旧时私塾先生对学生施行体罚所用的木板。这个名字起得好,顾名思义,“戒”的意思是警戒、惩戒;“尺”指的是尺度、标尺、标准。
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私塾先生经常用戒尺打学生手心、屁股。
有时还会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等。
体罚·名人
1、少年邹韬奋在父亲面前背《孟子见梁惠王》,桌上放着一根两指阔的竹板,一想不起来就要挨一下打,半本书背下来,“右手掌被打得发肿,有半寸高,偷向灯光中一照,通亮,好像满肚子装着已成丝的蚕身一样”,陪在一旁的母亲还要哭着说“打得好”。
2、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是一个博学而又极为严厉的人,在他的三味书屋里,有戒尺,还有罚跪的规则,但是都不常用。而鲁迅笔下的私塾先生,为了教育好孩子,经常用戒尺打学生的手掌。学生或许根本不服,不过是慑于戒尺的威力罢了。
体罚学生,无疑是个老话题。自从地球上有了教师与学生之分、师傅和徒弟之别,体罚也应运而生且屡见不鲜。
作为传道授业中常见却极端的方式,体罚学生总是能迸发出新的热点事件和争论。
而日前昆明市发生的3名小学生被老师处以“裸体罚站”的事件,又一次引发轩然大波,再一次将体罚这个长久以来的争议话题摆到了公众面前。
是非曲直,观点碰撞,他国经验……体罚之争,让人深思。
体罚
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掴脸、打撕嘴巴等行为。
变相体罚
是指采取其他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就以上这些体罚和变相体罚表现,记者咨询了徐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从事心理学教育的邓宪亮老师。邓老师认为,体罚现象在城市里现在已不多见,这和保护学生权益的各种法规有很大关系,但在乡村学校中还时有发生。
方式1 :罚站
最常见的体罚方式
相对而言,这可能是老师普遍采用的最常见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
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也能承受得了。所以,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罚站,甚至有的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
事例
王某是某小学的一位年轻教师,他在上课时,发现有位后进生在玩小游戏机,于是大吼一声:“你要打游戏就站到教室外面去打!”学生无奈,在教室外站着,过了半小时,其家长来校送衣服,发现其儿子站在外面。
于是怒气冲冲地闯进校长室,发问道:“我儿子是到学校来接受教育的,不是来学校站岗放哨的,我儿子纵有千错万错,你们总不该把他‘驱逐出境’吧!”此时的校长无言以对,而王老师更加无话可话,只有赔礼道歉的份。
方式 2:殴打
常带来难以收拾的后果
殴打(打耳光、掴脸、下蹲等),这种体罚是某些老师对学生身体最直接的伤害做法。可能有的老师认为,谩骂、侮辱不足以体现教师地位优越的话,那么对学生打耳光,就表现出教师地位的至高无上了。
其实,这种做法在给学生造成伤害的同时,也一定会给老师带来一些难以收拾的后果。
事例
某地一所中学的初中曾发生过这样的事:老师在上课时,有位调皮的学生自由讲话,这位老师走到该同学的前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本想来个“杀鸡儆猴”,使其他同学望而生畏。
偏偏这位同学不是等闲之辈,他也回敬了老师一个耳光,这可激怒了这位教师,他又给学生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个更有力度的耳光,直到学生跪地求饶为止。此时,教室一片混乱,喧闹异常。这个教师本以为打耳光是处罚调皮学生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不料不仅没达到这种效果,还招致社会的谴责和学校的处分。
方式3:挖苦
损伤自尊心,躲避老师
管理学生、和学生相处是一种艺术,用这种方式对待学生也是缺少艺术手法的表现。
有的老师不顾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任意地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和嘲笑学生。
比如,有的教师骂学生“有娘生,没爹教”、“朽木不可雕”、“脸比城墙厚”……甚至还有的教师给学生取难听的绰号,引得同学耻笑。
这样的差辱必然会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使他们因痛苦而失望,而变得灰心丧气,学习成为没有兴趣的活动。
他们千方百计躲避这样的教师,远离学校甚至离家出走。
一些教师经常威胁、恐吓学生。比如说什么,“你这辈子也改不了!”“以后再做错题就不要你了!”“把家长喊来!”……
某校有位学生在校长信箱里投了一封信,信中提到其班主任在开学初的自我介绍:“我的耳朵很灵,眼睛特别尖,你们的一举一动,说过的每句话,我都知道得非常清楚。
所以,你们最好老实点,别想耍花样!”还说:“我教了这么多年书,你们的心理我早摸透了,甭给我玩猫腻,我治人的方法有的是,一招比一招损,有不怕死的就试试!”
这位学生写道:“当我听到这些话时,在惊诧之余心头顿时涌上一股寒意……”这种威胁表面上学生感到无所谓,内心却是非常痛苦的,势必会造成学生各种反抗心理的产生,给学校教育带来负面的影响。
方式4:威胁
表面无所谓,内心很痛苦
【拍案说法】
体罚:法律说“不”
老师究竟有没有权力体罚学生呢?记者查找了3部和学生有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毋庸多言,法律法规面前,老师体罚学生毫无疑问从哪个角度解释都站不住脚。
【体罚危害】
“体罚与变相体罚没有任何积极作用”
邓老师认为,体罚学生并不能起到树立老师威信的作用,反而会造成更多的负面结果。
比如:难以转变学生的错误态度或行为。
受到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学生本能反映想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体罚与变相体罚没有任何积极作用;难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杀鸡儆猴”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老师。
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这就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老师和家长的关系紧张,产生冲突甚至对抗。
【各方说法】
“老师体罚学生是犯罪”
【老师观点】
“我觉得昆明体罚学生裸站的那个老师太离谱了,用那种方式处罚学生,别说是老师,就是任何单位也不应该那样做,何况是对学生。
学生的自尊心受到那样的伤害,可能会长时间形成心理阴影。”
——解放路小学林老师
【学生观点】
“太丢人了。还好我的老师没有那么凶。我如果遇到体罚,会很害怕那样的老师,也不会喜欢那种老师上的课。
——某小学校学生
【家长观点】
“老师体罚学生可以看作是犯罪。老师是教孩子知识的,没有任何侵害学生身体和精神的权利。孩子小,可能会犯错误,但肯定不认同老师用体罚的办法。
我小时候上学时也被罚站过,但并不认为这样做是对的,当时罚我站的老师我现在都还记得。”
——徐女士
【律师说法】
遭遇体罚
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律师表示,多部法律都规定禁止老师体罚学生,所以无论哪种体罚或变相体罚都显然是不应该的。
如果学生受到体罚,家长可以凭有效证据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学生受体罚造成的伤害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含)以上的,家长可以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
体罚·全景
世界各国对待体罚的态度有较大分歧,大体分三类。
第一类国家完全禁止体罚,其中包括奥地利、芬兰、德国、挪威、瑞典、丹麦、冰岛、乌克兰和罗马尼亚。
第二类国家也禁止体罚学生,但要求恢复体罚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如日本、英国,其中英国甚至在完全禁体罚后又重开禁。
第三类国家允许体罚,这些国家包括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美国。
木板打屁股
美国:21个州允许体罚
美国自称是国际社会尊重人权的“榜样”,然而这个“榜样”的50个州中有21个州是允许体罚的。
这21个州在法律上保护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合法性,而对学生体罚最常见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学生的屁股。在2007学年,美国共有22。3万名中小学生遭受到体罚。
虽然可以对学生进行体罚,但法律还对体罚规定了许多明确的细则:(1)学年开始时,家长和学校签订一份声明,表明是否同意对学生实施体罚;(2)必须在其他教育方法都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体罚;(3)不许当着其他学生的面体罚某个学生;(4)体罚时必须有证人在场,以确保体罚依法进行;(5)刚刚与要受罚的学生发生过冲突的老师不得实施体罚;(6)体罚必须考虑学生的性别、年纪以及身体状况;(7)有些地方规定体罚时必须打孩子身上肉比较多的部位,比如屁股。
韩国:对女生只能打大腿
在韩国,2002年6月26日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规定教师可以对违纪学生作出体罚。
对体罚手段和过程,韩国还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对小学、初中生,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径可在1。
5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厘米。在体罚中,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实施体罚时,初高中生不超过10下,小学生不超过5下,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准。
日本:开始支持不禁体罚
日本二战后一直禁止学校对学生施行体罚,要求学校推行“宽松教育”。
但近年来,由学生制造的校内暴力事件不断增加。
鉴于这种状况,2007年年初,日本政府教育改革会议向时任首相安倍晋三提出了一份容许学校施行体罚建议报告,安倍对建议内容大表支持。一部分教师也认为如果教师遭到家长的指控,无法从学校获得保护,一些学生在利用教师的这个弱点。
体罚·案例
台湾:小学生被教练变态体罚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一名小学体能教练,指导小学三年级学童体能训练,只要动作做错就拿晒衣夹夹肉,女的夹乳头、男的夹裤裆;一名男童因被夹住下体,痛得在地上打滚、大骂:“教练实在太变态!”
福州:7名学生被当众罚跪
一网友在福州某网上论坛发了一个“气愤!学校如此体罚学生”的帖子,大意是:福州市某技工学校的7名学生,在该校操场上被老师罚“跪”。
该帖还配发了两张照片,7名学生模样的人低头跪坐在操场上。
深圳:6岁女童耳朵被揪裂
由于课堂遭老师体罚,6岁的女童耳朵被撕裂,被缝4针。深圳龙岗布吉民办学校中海怡翠学校向社会公开道歉,并赔偿家长1万块钱精神抚慰金。
体罚·观点
适度惩戒与体罚无损未成年人权利
有人认为,对大多数学生来说,体罚没有必要,但是对于少数没有自律性或品德不好的初中甚至小学生,适当的体罚是很好的方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原则上禁止体罚是正确的,但是,完全禁止体罚在现实中却是做不到的,而且,适度的惩戒在某种程度上是“以恶制恶”,它也是教育手段的一个方面。
在世界各国,对于学生和孩子,是否需要惩戒包括一些涉及身体上的体罚,事实上是争议很大的。
有的禁止,有的允许。我赞同对屡教不改的学生与孩子进行适度惩戒甚至体罚,但这种惩戒与体罚绝对不能损害身体和对人格进行污辱。
迷信惩戒与体罚是应当摒弃的,而适应的惩戒与体罚却是必要的,而且是有艺术性的,这种艺术性,在美国杜布森博士的《杜博士孩子管理法则》讲得很清楚,摘几条以飨读者:
1、孩子犯规时,要以平静时有预谋的轻微责打代替怒不可遏的暴打,也就是要以“法律”的规则代替暴力的统治;2、不能随便责打孩子,使得责打效果降低;3、据以打孩子的规则必须是孩子事先了解并同意的,最好是孩子自己参与制定的;4、平时要给予孩子以足够的疼爱,在孩子流下悔过的泪水后应该予以抚慰;5、不能在有外人在场时打孩子,不能打孩子的脸,以免刺伤孩子的自尊心;6、敏感的孩子不能打;7、万一打错了,要勇于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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