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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

  我在刚上 小学的时候办理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次性交了200元 之后给了一个红色的本 当初交的时候我才是小学生 也不知道是干吗的 我现在想问问 我这个本子有用吗? 这个是在96年办理的 而且除了当时交的 200块钱以外,一直到现在也 没有 交过任何钱 如果现在交钱 应该交多少呢上面写是到60岁以后到当地去领取钱 也没写怎么个领发法,也没写能领多少 也不知道这个本子到我 60岁的 时候还 有效吗 希望大家帮忙? 呵呵 我 这个是辽宁省葫芦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补充一下 盖章单位是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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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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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与连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股联系,电话是2125373。 1997年以后农保费没有收缴,其原因是国务院有文件,要求全国农保工作暂停整顿。所以全市从1998年以后农保工作停办至今。
  2002年初农保工作职能由民政部门划归劳动部门后也一直延续民政部门的做法未有大规模开展新工作。  因为您是1996年度较早的参保者,所以按规定能够缴纳和补缴农保费。 一、参保程序 1、首先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连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年龄为60周岁以下。 2、由区农保处统一填写《缴费明细表》一式三份。  区农保处、乡镇专办机构、村各一份。其中,首次参保人员要在《缴费明细表》中登记身份证号码。
  其中,以身份证为准,字迹要认真、清楚、工整,并及时整理归档。 3、区农保处或乡镇专办人员给参保人开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收据,不得用其他收据代替。 4、农保处每年年底对本年的《缴费明细表》进行汇总,填写《养老保险基本汇总表》作为存档。
     二、养老金的发放 1、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方可领取养老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缴费手册》到区农保处办理养老金领取续领手续。 2、农保处审核无误后,核算参保人月领标准,为其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证》。
   3、养老金领取人应妥善保留《领取证》,不得转借和擅自涂改。  如有遗失需及时向发证单位报失,申请补发。 三、退保 退保条件: 1、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参保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参保人《缴费手册》、公安部门开具的农转非证明材料办理退保手续。
  非本人办理,退保需提请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参保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委托书)。   2、保险对象在缴费期间死亡 由继承人持继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参保人《缴费手册》、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死亡证明材料,以保人与继承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办理退保手续。
   由乡镇专办人对退保资格初审后,将符合退保条件人员退保材料报区农保处审核,为其办理退保手续。   四、更改 参保人因投保时的参保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符合更改条件的,如参保姓名与身份证符合不符(乳名或同音不同字),须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参保人与身份证姓名系一人,由本人申请更改有关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到区农保处查实档案更改后,办理更改手续。
    更改人需要在更改处盖章证实。 五、遗失补发 参保人将有关保险证件丢失的,需本人填写《遗失补发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办理补发手续。到区农保处查实档案,出具档案登记的投保数据后,办理补发手续。
  在补发证件上加盖“遗失补发”章。 葫芦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葫政发〔1997〕3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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