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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去世后的住房待遇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人。有处级离休干部2007年去世,生前住房仅30平米,请问:现在子女可否主张落实有关政策,补足该级别的离休干部应该享受的住房面积?有关的政策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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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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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省张家口人。有处级离休干部2007年去世,生前住房仅30平米,请问:现在子女可否主张落实有关政策,补足该级别的离休干部应该享受的住房面积?有关的政策出处? ……不可以。没有这样的的政策。 领导干部去世,民事法律主体消失,只能对他的遗产进行处理,而不能再以他的名义申请住房(已经没有必要)。 如果单位照顾子女,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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