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谢谢!
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
而裁定只适用于诉讼程序。
适于裁定的范围是: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一些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在对案件事实依法定程序进行了全面的审理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做的结论性的判定。
比较之下,两者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解决的问题不同。 裁定解决的主要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判决解决的是实体性问题。
2、作出的依据不同。
裁定根据的事实一般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程序法作出,判决依据的是实体法。
3、适用的范围不同。裁定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判决只适用于审判程序终结时,包括一审、二审及审判监督程序,裁定可适用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只要遇到程序性问题,都可以适用。
4、表现形式不同。判决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而裁定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5、上诉阶段的不同。民诉中,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而一审的裁定,只有不予受理、管理权异议和驳回起诉才可上诉。
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而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刑诉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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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狼说的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不什么问题。但裁定除了他谈的那么多以外,也有一些实体问题,比如减刑是实体问题,法院是用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