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租人,通过中介与承租人签定了租房合同,我的房子是三室两厅两卫两阳,家里电器和配套设施设备齐全,承租人是12个人,每个卧室住4个人,每月租金1300元,我觉得租金收低了些,另外我提出的押金开始是收3000元,昨天签定合同的时候承租人代表说2000元,后来我打了个折扣,说收2500元,签定完合同我好后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当初这么做,觉得很傻,不知道我收2500元大家觉得是不是收低了?请大家告诉我该怎么做?另外租金是不是也应该提高点?谢谢
如果是北京的话,物业费和供暖费一般都是业主来承担的,这个...
中介侵占你的租赁费是违法的,你可以自行或通过人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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