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了一套房子,房产开发商比约定推迟了半年才通知收楼,且不肯按合同条款赔偿。其实由于去年楼价不断攀升,房产商已经比原计划多赚了一大笔。现在我想问: 1、我铁定会告他,问题是告赢了是否一定能收到钱?也就是说,现行政策法规有哪些条款可以保证房产开发商不会收购钱后就“走佬”? 2、房产商还要求预收办证税费才能收楼,合同约定是一年内办证,但这钱还敢给他吗?又有没有法规限制其把这部分钱也卷跑了?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消费者购买商品,商家就应该出具发票,...
四步走815天内搞掂房产证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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