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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受伤,能定几级得到多少赔偿/?急急急 谢谢好心人 好人好报 我朋友在单位工作时被机器压伤,造成1 胸11节12节压缩性骨折,不全截瘫。2右锁骨骨折。3多发性肋骨骨折。4创伤性湿肺。 我想问问各位好心人,她的伤能鉴定上几级?8级赔偿多少钱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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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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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查不是八级的问题了。仅就“不全截瘫”来说就可能是三级(10 截瘫肌力3级;11 偏瘫肌力3级)其他的伤残等级不用考虑,按多处伤残以最高伤残等级加一级的原则计算,这可能是二级的工伤赔偿。
  具体的要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至于赔偿多少钱,要根据相关数据计算,你没提供,那就给你相关的赔偿规定你自己计算一下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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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但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即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或受伤者自己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
     至于你朋友受伤导致的“胸11节12节压缩性骨折,不全截瘫;右锁骨骨折;多发性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属于多发性综合创伤,伤残等级不能简单的作出判断,需做劳动能力鉴定后得出结论。
   8级赔偿的工伤标准,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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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她的伤能鉴定上几级? 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定八级伤残应该没有问题,但伤残等级应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没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你朋友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抓紧时间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申请工伤认定。 二、8级赔偿多少钱 ? 如果你朋友的单位为他投保了工伤险,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办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你朋友的单位没有为他投保了工伤险,那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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