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岁的时候妈妈和爸爸离婚了,后来改嫁他人。我一直跟着妈妈生活,后来爸爸续弦,有了新的家庭,并有了个女儿。可是不久,在我16岁的时候,亲爸因为意外去世了,当时我去参加了葬礼,对亲爸爸的印象还是小时候的事情,真是往事不可回首。现在想起来还是很怀念我的爸爸。。可是后来我没有提继承亲爸遗产的事情,因为好多年没联系了,也不懂,只是出于亲情去给爸爸送别。
爸爸到现在去世也有10年了,他后来的续弦带着孩子一直没有再嫁,现在爸爸原来的老房子拆迁再造,她分了3套房子,我听妈妈说的,说我有权利争取这套房产,因为毕竟我是爸爸的长女。 我很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咨询过律师,以下是律师所说:回答:北方狼级别:神 你爸爸的遗产你是有继承权的。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你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正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二年的确过了。但如果你在此前不知道那房的产权是你爸爸的,则可以适用“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你现在要想启动这场官司,得准备以下方面的证据; 1、证明这房子是你爸爸生前的私人财产或与后妻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你爸爸的个人财产的你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你有六分之一的继承权)。这事得请律师去房产处查该房的原始档案。 2、你得证明此前你不知道有这笔遗产。
实际上在你妈妈告诉你之前你是不知道的,并且只有在律师为你拿到证据时帮从法律上知道了你有继承权。 有了以上证据后,你就可以起诉了。但建议先与你父亲的后妻及那个一你两母的妹妹协商一下,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就可以免除诉讼之劳了,如果协商不成则立即向法院起诉。 我现在的问题是:1。
我必须需要请律师么?律师费就算找熟人也要1万多块钱;但是我自己估计找这些证据是很难的,我妈妈有一个当时离婚得房产公示书,大概内容写的是房子有几间由爷爷住,以后归爸爸所有。这个公示书有多大得力度?还需要不需要再找证明房产是我爸私有财产的证明?如果需要的话是否必须由律师来调取??2。
我生父跟他的续弦共同生活不到8年就过世了,有一女。按照当时的法律这个房产是否属于他们得共同财产?是否还需要证明不是他们得共同财产我才能继承房产的三分之一?毕竟现在过去10年了,还能继承三分之一么??。
我先简单的回答一下吧,狼兄补充哈。
一、关于是否请律师的问题。
1、狼兄的建议没有错,针对这个案件,找律师的把握更大些。因为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对相关的程序了解,证据方面调查取证也相对容易,这些涉及到私人信息的证据,作为平常百姓是不太容易调取的,很容易碰壁。
但是作为律师,因为他们在这一地区多少有点关系网络,认识的人也多,再加上有个律师证,可以证明这是合法的调查取证,这样的证据在法庭上很有威信,能够被法庭采纳的几率高。
因此,无论从律师的职业性质,还是证据方面,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比自己寻求摸索要来的快、好、省。
2、你会认为律师费用较高,实际上律师费用是根据你的标的来算的。在你的案件中,标的是房产遗产纠纷的法律关系,标的物是房产,有可能是四处(根据你的叙述)。初步估价一处房产为20万的话,总计约为80万。
按照目前律师计费标准,一般为财产价值的3%左右,这样算来,一般的律师费为2。4万。照此标准算来,熟悉的律师收你1万来讲不算多了。
3、如果你觉得该案件是否胜诉把握性不大,可以和律师办理风险代理,虽然在法律上不支持这样的做法,但是实践中还是可以的,这在很多地方是律师业行情。
(虽然我是律师,但是我不回避这个问题)
总结:不要为了小钱而坏了大事,律师费用包括的服务范围很广,仅仅诉前就主要包括调查取证,协商问题,书写法律文书、计算财产价值,合适财产范围等等,开庭后还有很长的程序及期间。
因此,从投入和产出效益来讲,请律师比你自己单干来的效益值大的多。
二、关于你的公示书的效力问题
此公示书,因为我们无法看到全部书面内容,只能从你的大概意思上分析,其从形式上讲,如果属于离婚协议并进行财产公证的话,则在法律上作为证据的效力是很高的。
但是从内容上讲,“内容写的是房子有几间由爷爷住,以后归爸爸所有。”按照现行的物权法,此属于继承取得,是即时取得物权,你爸爸享有当然物权,只是这个物权如果你爸爸没有双证,即房产证、土地证的话是不能进行物权变动的,也就是不得处分这些物权。
因此,如果要使该公示书(实际上可能是离婚协议),在证据效力上占据足够大的力度,就要查明该公示书属于公证书形式,还是一般协议形式,相比前者(公证过的)的证据效力在法庭上的采纳程度相当高。
三、关于证据问题。
应该说,狼兄让你准备的证据已经差不多了,我再补充几点。
在法律上,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是,“原告就被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你的案件中,你主张的是继承你爸爸的遗产。
你属于原告,你需要调取证据以支持你的观点,即你主张的房产继承问题。就此,你需要举证:
1、证明你们父女关系;2、证明你父亲与你母亲离婚后签订那张协议的证实有效性;(实际上在法庭上你只需要出示就行,是否有效只是为了在法庭采纳过程中为了容易让法庭采纳而准备);3、证明你父亲财产有哪些是你可以继承的,即狼兄提供证据的第一项;
4、由于涉及到时效问题,因此你要证明你的案件没有逾期。
否则有可能被法庭驳回诉讼请求。即狼兄的第二个证据;
5、你母亲与父亲在离婚协议中的那几处房产是否已经全部由你父亲继承。这关系到你是否能够全部继承这些遗产,因为当时协议中说的是你们之间的协议,其实针对这一项,其实你父亲和母亲之间是没有权利规定其他人的物权的,因为按照你说的内容,这些房产此时尚属于你爷爷所有,只有当你爷爷去世后你父亲才享有继承权,因此我说过,如果该离婚协议进行过公证,并且有你爷爷的签名尚能作为确定该几处房产能够由你父亲全部继承,否则你父亲的这几处财产是否证实有效还需要证实。
6、由5带来的问题,需要寻求的证据还包括去调查你父亲名下到底有多少处房产,当然这些只能去档案室查了。说到这点也关系到你是否要找律师的问题,因为一般人是很难去房产局调查这些档案的。
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有时律师还要寻求法院的帮助。
7、由于你生父及其续弦的夫人都已经过世,你作为生女享有对你父亲的继承权是肯定的,但是在你父亲续弦去世后,所有的财产,包括你可以继承的部分都已经作为遗产转移到了他们之女的手上,因此,你需要举证证明,该遗产里是否有哪些是你可以继承的财产,也即,哪些属于你父亲生前那一部分,哪些是共同部分,哪些是你可以分的的。
这也是我下面要跟你讲的问题。
8、此外,你父亲和你母亲结婚,后来离婚后,双方共同财产发生分割,这是第一次分割,按照离婚协议说明,你父亲享有的是你爷爷所留的几处房产的居住及即得物权(因为目前不知道你父亲继承的这几处财产,也就是公示书中所说的几处财产是否由你父亲办理了双证,因此我们只能说这是还是即得物权,当然是否办理双证对于你的继承没有影响)。
因此,你父亲的房产到底有几项是在你父母离婚前的房产,有几项是离婚后从爷爷那里继承的都需要调查清楚。
四、关于遗产分割问题。
1、狼兄跟你说的三分之一和六分之一是怎么算的。
是这样算的,按照我国遗产继承法律,遗产继承中,简单的说明:
你父亲的财产在你父亲过世后,如果有100万的个人财产话,该100万由你、你父亲续弦及女儿各一份,总共三份。 你得三分之一;如果是共同财产,则先要分一半给他的配偶,即你那个续弦阿姨,省下的50万再分为三份,这样其实你得到的是六分之一(100*1/6=50*1/3)。
最后,我的建议是最好找个专业律师,熟不熟没什么,关键是要对继承方面法律和房产方面法律熟悉。最好是有点社会关系的。 (呵呵,一般律师社会关系都不错)
至于我说的哪些证据和这番意见,仅仅作为你的参考,个人水平有限,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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