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说下暂住证属于有效证件吗
暂住证属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法定有效证件。近几年,全国各省市相继停止办理暂住证,陆续开始办理对流动人口彰显服务的居住证。下面引述山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4月15日新修订的《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章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第三章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第二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义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纳入居住证登记制度,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十八条 居住证持有人...全部
暂住证属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法定有效证件。近几年,全国各省市相继停止办理暂住证,陆续开始办理对流动人口彰显服务的居住证。下面引述山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4月15日新修订的《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章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第三章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第二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义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纳入居住证登记制度,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十八条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下列权益:
(一)依法参与居住地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二)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组织;
(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相应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四)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助等方面享受优先、优待;
(六)获得法律援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
第二十九条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下列公共服务:
(一)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二)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 (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在居住地办理往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
(六)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七)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优惠;
(八)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第三十一条 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流出人员的教育、培训,保护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应当为居住证的办理和使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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